【云发布】如何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云南这样做

  新闻资讯     |      2026-11-07 01:03

发布会现场 赵嘉摄

  云南网讯(记者 张琦敏)6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获悉,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抓消防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重点领域,此次对《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修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将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进行划转,进一步明确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保持了与相关政策法规的有效统一。《规定》对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征求消防部门意见、消防性能化设计、专家评审条件及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审核、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的条款进行调整,保证了本规定与国家现行政策法规一致。

  三是落实了消防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上位法规要求,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的要求,将涉及资质许可的内容修改为符合从业条件。明确了用于旅馆、餐馆、商店等经营活动的自建民宅,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规定。同时,按照消防协会与消防救援部门脱钩的相关要求,删除了涉及消防协会的相关内容,并将原规定中监理单位增设的一些权利义务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四是建立了协作共享机制。《规定》明确了住建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同级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